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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漳州市区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由负责收件的银行承办网点向漳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档获取房屋竣工时间证明材料,若有档可查,贷款申请人可免提供房屋竣工时间证明材料。
为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漳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推出创新举措,对漳州市区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竣工证明查档流程进行优化,由群众个体查档转变为银行承办网点联动查档,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贷款程序。(记者 萧镇平 通讯员 何佳文)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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